Q:出库单的作用是什么?
博亚体育app入口官网下载A:出库单对出租方意义重大,其内容至少应记载出租方、承租方、具体租赁物资种类、数量、出库时间、使用工地,并由租赁双方签字确认,每一项信息都有相应的目的;作为设备租赁中的主要材料之一,在缺少租赁合同的情况下,可以基本代替租赁合同;在已签订租赁合同情况下,主要用以证明每批租赁物资的具体种类、数量、起租时间。
Q:入库单的作用是什么?
博亚体育app入口官网下载A:相对而言农业机械设备租赁合同,入库单对承租方更为重要,可以证明每批返还物资的种类、数量、租金截止时间。鉴于入库单往往记载租赁物资丢损情况,它同时是出租方计算丢损费用的依据之一。
Q:租金结算单的作用什么?
A:租金结算单是租赁双方对已发生租赁费用的确认,应由租赁双方共同签章确认。租金结算单内容通常包括计租期间、租金标准、物资种类数量、双方签章。除可以作为拖欠租赁费、欠租赁物资的初步证据外,在缺少租赁合同或出库单不完整时农业机械设备租赁合同,租金结算单记载的租金标准、在租物资数量对支撑未结算部分租金意义重大。
博亚体育app入口官网下载
Q:合同指定提货人有什么注意事项?
A:合同指定提货人在出库单签字即代表承租方签章,合同仅指定提货人是不充分的:(1)提货人授权范围限于提货,就入库、结算事宜而言实际上超出了授权范围,将合同指定提货人约定为承租方委托代理人更为合适:(2)应留存指定提货人完整身份信息, 尤其是地址、身份证号、联系电话,在必要时可以起到证人、诉讼第三人的作用。
Q:出入库单记载“项目工地”有什么利弊?
A:项目工地即租赁物资使用工地,记载意义在于:(1)项目工地可以作为合同履行地,对争取法院管辖权有参考意义;(2)在租赁双方同时存在多个租赁合同情况下,记载项目工地可以有效区分每个租赁合同涉及的租赁物资范围,避免在形成诉讼时材料混淆,举证不能;(3)在禁止转租、转借的情况下,记载项目工地有利于判断承租方是否违约;(4)在租赁物资未返还情况下,有明确的项目工地,可以结合现场照片证明物资使用情况,并在执行程序中提取返还。
Q:租赁期间增加租赁物资种类怎么办?
A:增加租赁物资种类的,应明确相关租金标准、损失赔偿标准,可签订补充协议、或在原合同中加入补充条款(需各方重新签章),最简易的方法是在相关出库单中注明,并由各方在该出库单上签字确认,此时要特别注意承租方签字人的身份,以承租方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为宜。
Q:租赁物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?
A:设备租赁涉及租赁物一般为动产,毁损风险自交付时转移,交付前毁损风险在出租方,交付后毁损风险在承租方。合同约定承租方自提还是出租方送货区别很大,前者承租方负责运输,在途风险由承租方承担;后者出租方负责运输,在途风险由出租方承担。比较直接的判断标准是出、入库单完成签字时间。
Q:承租方拒不接收租赁物资怎么办?
A:就周转材料而言,具体发货物资种类、数量、时间需要双方提前沟通,信息、聊天记录、电话录音、供货通知都可以作为双方凭证。若承租方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为由拒收,则应以租赁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为判断依据。若承租方以其他理由拒收,则应结合双方之前磋商和履行情况,区分双方责任。承租方没有正当理由的,出租方可以主张多付的运费、在途物资租赁费、其他损失。
Q:承租方在出、入库单上签字后又提出异议怎么办?
A:作为租赁合同履行的主要材料农业机械设备租赁合同,双方签字的出入库单具有很强的证据效力,有记载则有异议,无记载则无异议。在完成签字后,承租方对租赁物规格、质量、数量提出异议的,应该列举完整的证据链证明租赁物实际情况与出入库单记载不一致。
Q:暂存单、出入库单的复写件有什么作用?
A:对不合格的返还物资,出租方可以出具暂存单,对承租方而言,实际上起到保管凭证的作用,并不会视为对出租方的物资返还。复写件不同于原件农业机械设备租赁合同,但一般认为复写件属于派生证据,具有一定的的证据效力。
【注:本文系原创作品,首发于诉讼方法论农业机械设备租赁合同,转载请注明!】
博亚体育app入口官网下载